福州市医保中心有关医保报销原则

福州市医保中心有关医保报销原则,第1张

福州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有两种类型的报销:

第一,去医院或诊所可以直接刷社保卡支付。

二、在未使用社保卡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报销期限内准备好材料,到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零星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应提供:有效收费收据、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销职工和女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3.零星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需提供:有效收费单据、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状况检查表(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其他银行需提供银行具体名称);

5、特殊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意外伤害不直接用信用卡理赔:

一、中毒、火灾、日常生活创伤等。,需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告表》;

B.对于本人负责的交通事故,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第三方赔偿的法律文书;

c、因民事案件造成的外伤,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裁决文书;

(2)特殊原因的医疗费用不直接用信用卡结算:

A.新生儿费用结算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如因医疗机构系统故障未办卡,需见医疗机构说明原因并盖章;

c、危重病抢救需提供危重病抢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确认表》和危重(或重病)通知单。

(3)其他保险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保险单和理赔拆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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