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大病保险待遇有哪些?
江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1.参保人年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2021年起付线标准为18000元)的,由大病保险予以保障。
2.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为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8000元(不含本数)至100000元(含本数)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
3.医疗救助对象为:9000元(不含本数)至10万元(含本数)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5%;10万元以上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5%。
重疾保险金申请:
实施大病保险本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个人无需再办理。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对象:
江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