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六个月后,可以向中心申请将原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省中心和南京中心在同一城市,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一、在线处理
01,网上服务大厅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有两种方式:
①通过人脸识别登录:
点击“人脸识别用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立即登录”,系统会自动生成二维码;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后,就可以成功登录了。
②通过个人密码登录:
点击“个人密码用户”,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登录后,点击“转入申请”菜单,选择转出中心所在省(市)和转出中心名称,输入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原工作单位名称和职工手机号码,然后提交。转账完成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02、“南京公积金”APP
苹果手机用户在APP Store搜索“南京公积金”下载安装。安卓手机用户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扫描“APP下载”二维码下载安装;或者使用华为市场或安智市场搜索“南京公积金”下载安装。
安卓用户:点击扫码。
登录“南京公积金”APP,点击“我的”-“身份认证”,使用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通过后,绑定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并提交,完成身份认证。点击“营业厅”--转移业务(异地转移申请),选择转出中心所在省(市)和转出中心名称,输入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原工作单位名称,人脸识别验证或短信验证码录入后提交。转账完成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二。脱机应用程序
①我处理了: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到主城区缴存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办理。存放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的单位,到相应的分中心办理。
②客户端处理的: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住房公积金异地集中转移接续授权委托书》,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住房公积金异地集中转移接续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在主城区缴存的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存放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的单位,到相应的分中心办理。
处理点详情:
提示:
到中心,保证信息准确,否则会影响转账。
如果中心转出,可以拨打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热线(区号+1232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