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女职工退休年龄
无锡市女职工退休年龄
目前的规定是:
(一)女干部年满55周岁的;
(二)女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的女职工)50周岁以上;其中,
1.女职工45周岁前从事管理或者技术岗位工作,45周岁后继续从事管理或者技术岗位工作的,已满55周岁;
2.1986年9月底前参加工作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且之前工作年限可计算为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性失业人员,参照企业女职工确定退休年龄,且已满50周岁;
3.1986年9月底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性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满规定年限,女性年满45周岁。
(四)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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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省政府令第36号),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双方按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