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无锡部队经师、旅级以上政治部批准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含无锡市、江阴市、宜兴市)。
申请材料:
1.《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2、军分区、旅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部队户口审批报告单、部队批文、任命书。
3.结婚证。
4.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收养证明等。
办理地点:部队驻地区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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