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个人及夫妻贷款额度一览
一、最高金额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40万元,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
夫妻共同参与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以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不超过个人最高额度的2倍,即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贷款百分比
职工家庭支付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所购住房价值的80%;
职工家庭支付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所购住房价值的60%。
三。其他配额规定
1.职工家庭购买的首套二手房已付款,最高可贷比例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记载的交易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80%;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房的最高可贷比例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记载的交易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60%;一手房置换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余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满足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抵押贷款的可贷额度。
2.职工家庭每月偿还的债务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