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感冒药登记

无锡感冒药登记,第1张

无锡市特药申请流程(附申请表

无锡特殊药品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和备案、药品采购、费用结算、评审和评估等。

办理流程:

(1)申请注册。参保患者经国家医保责任医师诊断后需要使用“双渠道”管理并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的,责任医师及其所在医疗机构应实时提交医保部门在线或线下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单独支付用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疾病诊断材料(包括检查报告、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医保电子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

(2)受理和备案。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补充。

(3)购药和服药。参保患者凭责任医生开具的电子或纸质处方,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到选定的我国定点医疗机构购药。

国家药品谈判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和追溯机制。国坦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销售注射型国坦药品的,国坦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按照冷链运输要求免费配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药品交接和保管责任人。根据药品交接清单的数量和处方要求,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注射,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民族医药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参保患者购药时间、开药金额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当地医保部门。

(4)费用结算。参保患者门诊或住院期间,在“两渠道”管理中单独支付药品,按照省和各设区市确定的药品支付比例支付结算,低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待遇的,按照就高支付的原则执行;使用“双渠道”管理的非单独支付药品,相关待遇按照各地现行规定执行。参保患者在同一区、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待遇应当一致。参保患者只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国内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结算。

(5)审查和评估。参保患者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必须定期到医疗保险责任医师处进行复查和评估。评审结果以“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付费药品使用评价表”的形式记录,由责任医师签字确认,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经审核评估,不符合临床医学诊断使用国家标准的参保患者,不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复核的,暂停或取消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复查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间隔时间由责任医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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