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首次申请提取时,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以上。除第一次外,每半年可申请退出。
3.在申请租金提取之前的12个月内,除了租金提取之外,雇员没有申请任何其他类型的租金提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就近的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公积金:
1.存放员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租金支付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