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的生育待遇报销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1.生育保险缴费不满十个月的;
2.有欠款;
3.如果两个月后才发生费用,两个月内的费用将不被接受;
4.所发生的费用应在6个月内有效,超过一年不能接受;
5.每月25日至下月5日(含)结账期间不可受理;
6.生育前未办理异地生育备案的,无需提供《江阴市女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但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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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生育待遇报销条件:缴费10个月以上,异地生育过的。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