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纳税积分怎么算(条件+分值)
纳税分数
1。对于普通劳动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近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累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万-3万元(含1万元,不含3万元)(4分);
3-6万元(含3万元,不含6万元)(8分);
6万元以上(含6万元)(12分)。
(2)最近三个纳税年度,每年在广州地区经营所得申报缴纳综合所得(包括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或个人所得税(4分)。
(3)上一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含纳税)申报按规定办理(2分)。
2。被投资企业近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纳税:
(1) 5万-10万元(含5万元,不含10万元)(4分);
(2)10-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8分);
(3)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2分)。
备注:
1.一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于同时满足1和2两个条件的,可以累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