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龄职工工伤保险费以自然月为结算期征收。工伤保险费金额为用人单位超龄职工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
2。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以实习协议期为结算期,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一次性申报领取。工伤保险费金额为实习生在实习协议期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
3.超龄人员和实习生的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税务机关征收。缴费费率按照所在用人单位的费率标准执行,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传递给税务机关。
4.超龄人员、实习生劳动报酬高于宜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照宜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确定缴费基数;劳动报酬低于宜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的,按照宜兴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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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困难鉴定87060020 3。退出工作87060057 4。就业失业登记8172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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