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研究生购房补助

侍弄的意思2022-08-16  15

2022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时间

青岛已发布《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1号,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可随时网上申请。申请对象和条件如下:

"补贴范围

(一)毕业三年内,国内高校招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毕业三年内在国外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岛就业创业的具有国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

(3)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通知印发日期)及以后,外国、香港、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毕业后三年内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澳门、台湾高校。

"补贴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申请人申请补贴时必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工作创业的外地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相关描述

(一)已按《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任擎社字〔2019〕17号)申请住房补贴但政策到期未享受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住房补贴;符合《关于高校毕业生申请发放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2019〕17号)补贴范围但尚未领取住房补贴的留学人员,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2)申请人已享受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落户补贴、博士后落户补贴、博士后生活住房补贴、青年创新创业青年人才一次性落户费用政策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人已申请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按照补贴高的原则扣除上述补贴。

(三)外籍毕业生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在“两区”工作创业的,由申请人所属用人单位或创业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人护照首页、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决定书、港澳台居民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港澳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等。经“两区”相关部门核实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申请人。具体程序由“两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任职期间提高学历的,不享受住房补贴。非在职期间提高了学历的,在校期间在用人单位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住房补贴,但必须对在职期间是否提高了学历作出信用承诺。其中,对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线下核查。

(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就业时间以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在青年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为准;开办时间以申请人青年时期取得最高学历后创办的开办实体注册时间为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9888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