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自愿,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3.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男女双方或一方为福州市居民或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
5.要求已婚男女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