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落户新政策出台

海口落户新政策出台,第1张

2022海口普通落户政策

海口普通结算

1。省内户籍

在我市城市社区(含市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可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2。省外户籍

取得海口市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在我市城镇社区落户,其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学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已离职、退休的干部职工)可随迁。

合法稳定住所

(一)自有房屋

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下同),或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其中,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搬迁证明材料。

(二)租赁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私有产权租赁住房)

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以下简称租赁证明)。

(三)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

证明: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租赁证明或住宿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

证明: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租赁证明或住宿证明。

(五)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在上述(一)、(二)、(三)所列房屋的。

证明:以上(1)、(2)、(3)所列证明材料,相关政策规定的亲属(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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