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落户都需要什么条件?
海口落户条件
1。省内户籍
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镇社区(以下简称城市社区)落户(三沙除外)。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2。省外户籍
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外居民,可在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三沙除外)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学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已离职(退休)的干部职工)可随迁。
什么是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住所的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一)自有房屋
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书,下同),或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其中,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搬迁证明材料。
(二)租赁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私有产权租赁住房)
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以下简称租赁证明)。
(三)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
证明: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租赁证明或住宿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
证明: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租赁证明或住宿证明。
(五)父母、配偶、子女居住在上述(一)、(二)、(三)所列房屋的。
证明:以上(1)、(2)、(3)所列证明材料,相关政策规定的亲属(婚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