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材料+电话)
重庆出台《渝中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渝中区人才公寓提供的政策性租赁周转房,按照租赁时限,可分为青年人才岗和人才公寓。
一、申请对象及身份:
(一),青年人才岗位
1.在渝中区参加节日的高端人才。
2.拟落户或入驻的重点企业员工
3.市、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选手。
4.其他有短期租房需求的青年人才(在渝中区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试用、实习、面试的应届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后一年内的在校大学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经企业和相关单位审核推荐,也可申请临时周转用房。)
(二)、人才公寓:
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渝中区市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在主城区无住房且不享受政策性住房。
二。补贴标准和租赁期限
(一),青年人才岗位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免费停留,可申请停留最长7天,特殊情况可延长最长15天。
(二),人才公寓
三。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1.申请入住青年人才驿站的青年人才:在“人才驿站”栏目关注“渝中青年”微信官方账号申请;
2.申请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或人才公寓的人才;向团委或主管单位提交入驻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查
1.青年人才站:评审单位进行初审,提交团委,团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评审,并将报到信息反馈给推荐单位和青年人才。
2.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由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报区委组织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后将入住信息反馈给主管部门。
(三),签到
1.持经审核的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身份证)申请表前往人才公寓,人才公寓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青年人才入住需要入住协议。
2.入住人才公寓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提示:
申请入住人员应按照人才公寓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住房,不得出借、转租、闲置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出租。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本办法和本地区其他政策规定,遵循“从高到低”的原则。
四。联系信息:
组织部联系人:傅饶
电话:63765505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向波
电话:63848034
团委联系人:黄子杰
电话:63318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