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缴费标准
一、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
2020年7月1日起,调整参保单位和职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基数,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全省月平均工资80%(4807.53元)的,以4807.53元为缴费基数;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9年全省月平均工资300%(18028.25元)的,以18028.25元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二)贵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基本医疗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调整,月缴费基数为6009.42元(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100%),即3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为204.32元;
35岁以上被保险人每月缴费金额为264.41元。
二。贵阳市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医保单位月缴费为:保险基数×7.5%;
医保个人月缴费为:保险基数×2%。
三。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
根据省政府规定,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政府补助在520元以上。
同时对特殊群体的个人缴费进行补贴,贫困人口政府补贴120元,个人只需缴纳130元。
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补助不低于100元;政府对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补助不低于30元。
特困供养人员、60年代初退休老工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人员、特殊计划生育家庭成员或农村“两户”家庭成员由政府全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