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大连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大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1.住院门槛费:大连:850元(首诊第一、二附1200元),大连市外15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在大连: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2.5%;从大连引荐:员工70%;退休人员:85%。

大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

(1)起付标准

1.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按三级医院、二级及专科医院、基层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养老院分别在300元、200元、100元和100元。

2.成年居民按大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不含大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其他三级医院、二级及专科医院、一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养老院分别为1200元、850元、600元、500元、300元、100元。

3.参保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或急诊急救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包括参保人员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转往其他医疗机构的情况,下同),起付标准为2000元。

4.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域内由低等级转入高等级医院的,支付住院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从高档医院转到低档医院的,不再支付住院起付标准。

5.恶性肿瘤化疗、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和传染病的起付标准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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