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手持办公
建议你先选择“不见面”,把交叉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可以在手机上处理相关事宜。主要社会保障服务清单请见本文末尾附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江苏智慧社”手机app:
“江苏智慧社”小程序:
二。咨询和联络处
对于需要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建议您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除必须当场办理的业务外,我们将灵活提供邮件、电话、QQ等。
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市社保中心窗口普通业务咨询电话:0510—81880505。
具体业务部门咨询电话:
1.收藏管理部:0510—82411334、82411343;
2.企业居民养老保险部:0510—82411351、82411356;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0510—82758617、82729677;
4.关系转移部门:0510—82447051、82767992;
5.工伤保险部:0510—82402722、88352657;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部:0510—85046237;
7.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部门:0510—82411203、82419162。
各区社保机构电话:
1.梁溪办事处:0510—83158177;
2.西山办事处:0510—88704003;
3.惠山办事处:0510—83759251;
4.滨湖办事处:0510—85701051;
5.吴昕办事处:0510—85253006;
6.经济开发区办公室:0510—88771201。
第三,约错时间。
大型企业办理批量业务,如社保的缴纳和退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审核、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请提前与当地社保所联系,预约分时段办理。
四。非紧急业务单独处理
如果你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需要紧急处理的业务,建议你适时推迟。对于必须在社保机构现场办理的业务,我们将根据现场人流量随机变更即时结算模式,分阶段调整为窗口受理、承诺结算。业务窗口出具受理单,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后将结果邮寄送达。
注意!劳动能力鉴定最近有变动-
1.延期至2022年2月17日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现场体检。恢复日期将通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官方账号公布,具体体检时间短信通知。
2.已申请但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相应顺延,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加快疫情相关业务
为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工伤处理工作。
六。市社保中心主要服务清单
此外,社保服务大厅将按照统一要求进行通风消毒,所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旅行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主动上门,在门口量体温,等候和办理业务时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