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821.23。
2.最低缴存基数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3659.25
注: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者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