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福州户籍人员,原福州户籍人员,市内暂住人员,市内大学生。
应用条件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坚持“依法申请,依规办理”的原则。申请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需要办理出入境事务的;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格注册或执业、就业、学习、现役等方面的规定。在无犯罪记录的前提下;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具体工作或者活动的。,要求无犯罪记录;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确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