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可在迁入地办理
自2021年2月19日起,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地区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之间来回奔波。
与传统办理流程相比,新措施的便利程度如何?
真正实现“一地办理、在线迁移”
长三角跨省户籍网上办理整合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替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按照传统的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需要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最后返回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整个过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四次公安机关。
新功能开通后,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户籍居民办理户口跨省迁移(大学生户口迁移除外)只需选择“户口跨省网上迁移”服务即可。审核通过后,由迁入地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核验。核实无误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中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移证匹配资料后,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现场办理落户手续。这样,整个过程中申请人去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两次,不需要往返于移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