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第1张

临汾市电动自行车记要收费吗?

临汾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要收费吗?

电动自行车注册不收牌照费。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下列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一)本条例实施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二)本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注册登记;

(三)本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限期实行过渡制度。具体过渡时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过渡期内,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通行号牌应当备案并悬挂后方可上路行驶。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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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96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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