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i安2020年取得的社工证可以领取技能补贴。持有认定日期在2020年以内的专业技术证书的,报考人员范围参照市人社局〔2019〕10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办理。
一、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在Xi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人员(政策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一、2021年1月至3月20日,持有专业技术证书或2020年内缴纳失业保险未满36个月,因本人无法申请导致申请期限超过12个月的,可延长至8月底。二、持有认定日期在2020年以内的专业技术证书的,报考人员范围参照市人社局〔2019〕10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办理。
(三)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员及证件范围按照《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实施办法》(任山社发〔2017〕26号)执行。任山社发[2019]22号文件扩大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不再执行。专业人员认证日期在2020年以内的,申请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12月底。
(四)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指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员评价证书全国网上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上进行核对验证,确认日期为证书颁发日期。
(五)取得证书的企业合格职工,应在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具体指南可点击此处查看: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2019〕10号)
一、实施失业保险,实现稳定的岗位回报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的50% 可返还给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生产经营面临困难、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照Xi 6个月月平均失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恢复有望稳定返岗企业”)。实施上述两项政策的基本条件、资金用途、审核确认等。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具体政策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