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户父母随迁年龄限制
海南迁入条件
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已离职(退休)的干部职工)可随迁。
结算政策
(一)省内居民可在市区、城镇(以下简称城市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落户(三沙除外)。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2)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外居民,可在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市社区(三沙除外)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学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已离职(退休)的干部职工)可随迁。
处理程序
申请人持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的,可当场办结;由派出所受理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处审批,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办证中心或行政审批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