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跨省转移办理指南(办理入口+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北京市医疗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指南
情况1。北京医保异地转出
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到外地工作,已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步骤来处理:
1.在本市参保人员减少的前提下(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只需打印参保证明,交由新的保险经办机构,由新的保险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邮寄至新参保地。
情况二。外地医保转北京医保
在外地参加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来北京工作,参加过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处理:
1.参保人所在单位或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仅供核查)及复印件、原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到市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柜台办理转移手续(也可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2.本市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知原参保地提供参保证明和参保人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3.本市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参保证明》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后,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转移资金同时到账的,需在确认资金同时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为被保险人办理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符合本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认定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就业(参保)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在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