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Xi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一、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国家政策支持的需要认定的人员。
二。处理材料
1.单位申请;(单位名称和性质;员工的个人情况和主要疾病;单位意见)
2.填写完整的《劳动者非因工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2份)。
3.已确定身份的员工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已收到复印件);
4.完整的住院病历(按政策,精神病需系统治疗五年以上,其他慢性病需医疗期满或终结,肿瘤患者需病理检查报告);病历复印件应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患者、病理检查报告应加盖病案室公章;住院病历、检验报告应抄在单页上。
5.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处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 00-5: 00。
地址:龚建路28A号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
四。处理过程
五、注意事项
1.办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者因病伤残鉴定的单位,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到Xi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办理手续。
2.鉴定中提交病历等所有业务都必须由单位经理办理,个人不予受理。
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应用黑色签字笔一式两份填写《疾病鉴定申请书》根据住院病历的主要诊断填写;如实填写“简历”和“简要病史”,但略去“医院诊断结论”。
4.在照片张贴处张贴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单位骑乘印章。在“本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意见”一栏,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事业单位应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上级部门公章,区县单位应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栏加盖相关行政部门公章。
6.鉴定所需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推迟一至二年鉴定,降低等级;协助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或一定范围内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