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医保中心

镇雄县医保中心,第1张

2022镇雄县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公告(时间+标准+对象)

镇雄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

一、与会者

凡具有镇雄县户籍,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镇雄县非本县户籍且户籍所在地未参保的常住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供资标准

2022年,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特殊人员资助参与标准

1、特困供养人员、纳入民政保障范围的孤儿(含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个人不缴费,并将按320元全额资助。

2、扶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二女绝育父母个人缴费140元,按180元予以资助。

3、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三级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缴费200元,按120元予以资助。

4.按缴费时人员身份相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或补足。

三。付款时间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缴费期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延长至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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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95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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