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接收条件
企业退休人员:
被保险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单位和个人已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
3.个人缴费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4.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55岁从事管理和科研的女职工;从事生产和辅助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性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年满55周岁;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随着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实施,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可以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未满60周岁的,不按规定缴费,不能享受相应待遇。
搬运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处理过程
企业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通过受托银行将基本养老金转入指定账户。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办理申领手续;
2.然后由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提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金转入合作银行,按月转入参保人银行存折(卡)。
收藏年代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以后,农村户籍合同制女职工应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男性退休年龄为50岁,女性为45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退休年龄为男性55岁,女性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