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保险条件
城镇居民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失业)人员;
2.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失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无收入的老年人、孤儿等。(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居民);
3.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大学、中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4.户籍在农村,但随父母常年在城镇上学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市工人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
3.外地党政机关、企业驻甘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和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投保材料
城镇居民
1.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两张红底一寸彩色照片;
3.再就业优惠证;
4.低保障;
5.《残疾证》等申请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新参保或续保登记。
城市工人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2.投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书或其他经批准的专业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簿(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单位的性质和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
6.上一年12月在职职工工资册、退休人员养老金册(原件);
7.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
8.其他相关材料和证明。
保险流程
城镇居民
1.申请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所辖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医保专门审核,开具缴费单;
3.在农村合作信用合作社支付;
4.将蓝色发票交回社区;
5.投保并建立个人档案;
6.申请证书;
7.证书的颁发。
城市工人
1.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2.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交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基金办公室审核登记。
3.主任签字批准。
4.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搬运地点
兰州各区县市医保局
手续费
受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手续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