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培训见证补贴在哪里申请
职业补贴以补贴对象申报的实名制注册地为准申报;鉴定补贴按鉴定站所在地申报。
省属和中央企业、高等职业院校、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所在地申报,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培训证书的,可按证书类型采取“见证补贴”的方式在当年申请一次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或同一类型证书不同等级的证书不能重复享受。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首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证书)的城乡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见证补贴工作的通知》(任荣社培〔2016〕38号)精神,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实名制登记系统进行就业(求职)登记的申请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实名制登记地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