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车辆年审几年一次
适用车型:9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面包车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应当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客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满5年的,每6个月一次;
(二)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
(四)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
(五)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每年检验一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对已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机动车相关情况不一致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检验不合格。
年检时,您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车管所进行检查,以杭州为例:
1.机动车号牌申请表原件1份(系统自动获取,窗口工作人员打印)。
2.1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本人出具)。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原件1份(自行出具)。
4.机动车检验记录表原件一份(系统自动获取)。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一式三份(自行出具)。
6.本年度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原件1份(由本人出具)。
7.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如代理人申请)。
注:材料基本一致,但各地和车管所网点具体材料需要参考“山西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