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无锡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机动车登记、转移和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号牌;
4.属于报废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
5.如有遗失,提交遗失证明;
6.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货的,提交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单位出具的退货证明原件;
7.如因故未在国内使用,提交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出境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许可通知书》;
8.被撤销机动车登记的,应当保留《公安交通管理注销决定书》原件;
9.依法没收并强制报废的,留存依法没收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
10.属于大型客车、中型货车等营运车辆的,应当提交现场监管销售时公安民警签字的机动车检验记录表。
11.委托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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