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昆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指南
一、验收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表
材料要求:
1.原件:1份复印件。
2.副本:1份。
3.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一同提交。
三。处理过程
1.应用
投稿: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提交:时间不限,可在云南政务网或某手机服务办理。
2.接受
受理申请后,数据信息传输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系统,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条件,不予受理的,通过向申请人发送信息的方式一次性告知。
3.回顾
收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个险登记条件的,由受理人直接确认。
4.决定
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确认维护个人待遇账户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进行变更和维护或提供系统查询结果。
5.交付
个人参保登记确认后,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办或短信等多种渠道或现场告知。
四。收费信息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