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范围
业务应用对象
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购买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利用网上营业厅申请自助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合作银行的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
业务处理条件
1.第一(主)借款人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银行贷款信息。
2.业务申请人需要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用户服务协议》。
3.截至业务办理日,上月已偿还至少一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4.持有正常使用的联名住房公积金卡或ⅰ类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