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怎么办理积分落户

科学发展观内涵2022-08-15  12

南京江北新区怎么办理积分落户

2020南京的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

gt gt

南京江北新区积分结算处理:

1、应用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3)无严重犯罪记录。

落户积分: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要求,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积分结算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加分指标组成。总分是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得分。

gt gt

2。处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先进行在线模拟评估。达到规定分数的,可向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单位应当当场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即时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区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

3.市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4.总分在成绩信息管理系统中达到100分以上的,区公安机关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3、办理地点:

各区公安机关设立积分落户受理窗口,受理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gt gt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5。定居地:

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落户地点,并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住宅落户,并登记为家庭户。

不符合前款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居住房屋、政府向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赁居住房屋、已与单位承租的居住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明的居住房屋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符合前两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可以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落户到单位所在的集体户。

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其居住地址记载在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的社区住户登记户口。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符合落户条件,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落户。随迁,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9451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