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请注意,同一申请人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申请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有准入资格的个人或员工可以提前预约看房,选房,按时签约。已签订租赁合同的申请人,持《入住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7日内到租赁房屋的区运营机构或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人未按时到分配房源选房、不接受分配房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一次性放弃分配资格,可继续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