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保险参保
医疗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个人账户不予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天津本地宝医保专题为您带来天津医保查询、天津医保参保、天津医保缴费、天津医保报销、天津医保卡查询等天津医保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条件
1.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不含蓝印户口),年满18周岁,女不满50周岁,男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群主要包括四类:
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人员;
③以非全日制工作、临时工作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④个体户、个体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我市灵活就业的,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纳年限累计满10年;
②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并按月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本市户籍的,可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非本市户籍的,可自行到上次在我市参保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