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含防范区管控区)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含防范区管控区),第1张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含防范区+管控区)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治疗原则

1.第一原则:危重病人不应拒绝诊断。

2.自3月28日起,医院门诊医生进行两级防护巡诊。

3。预防区域:

●患者正常看病。

●发热患者:医院没有发热门诊。预检和分诊中发现的发热患者将按照流程进行处置和转运。

4。控制区域:

●目前由于沈阳控制区的扩大,比如控制区的患者来就诊,预检分诊处可以看到绿码(微信或支付宝都可以打开),社区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流行病学史,可以分诊到所有门诊正常就诊。

●危重患者在医院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后,将通过特殊通道送往病房。

●控制区内的所有患者均入住缓冲病房。

●病房工作人员可佩戴口罩进行一级防护,分娩和手术时进行二级防护。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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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92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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