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0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南京市本科以上学历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南京实施办法》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2019年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后,今年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执行。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满足的条件,可以通过人才落户直接落户南京。
人才落户南京所需材料:
1.按学历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出具《教育部关于Xuexin.com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向教育部门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报告》;留学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外国学位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生回国证明;
2.根据您的技术和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要先到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再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4.在国(境)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居住登记,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的出国(境)学位证或获得国(境)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请居住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市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别)的人员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市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7.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应提供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8.本人在本市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房屋所在地进行居住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9.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且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有家庭住所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进行户口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提交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