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一、420元档位
老年居民按420元的标准缴纳。
二、1050元档位
2007年1月1日后迁入苏州未满10年的失业人员和老年居民,不享受财政补贴,按1050元的标准发放。
三。支付标准
按规定参保居民应缴纳的,按历年居民医疗保险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审核确认缴费金额。
四。豁免人员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草案)》(扶苏桂字〔2017〕6号)文件规定,苏州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边缘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临时救助人员、裁减退休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核计划退休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个人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