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南京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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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南京的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南京市户籍迁入市区: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四)具有三项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的人员。
夫妻双方按第(1)、(3)、(4)项申请户籍,或一方已有本市户籍(不含户口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和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第(1)、(3)、(4)项申请户籍,也可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可随未婚子女、配偶随迁。
搬迁要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安置。在家庭户、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经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