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一、支付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850元/年
★非从业居民
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额度为460元/年(户籍迁入本市未满10年的失业人员和老年居民不享受财政补贴,个人缴费额度为1310元/年)。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270元/年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160元/年
二。付款时间九月至十一月
三。付款方式学生和儿童(一)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不含大专)就读的学生、儿童,应通过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未入学的18周岁以下儿童、婴幼儿,父母为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在外地学校就读的,请携带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取得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的0-7岁学前儿童,请携带居住证、身份证明、积分入学考核表等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大学生
(一)在本市各高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研究生、职业院校学生、技术职业学校专科生,请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在外地高校就读(未参保)的,应携带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非就业居民
(1)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非从业居民应携带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20年] (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一、支付标准
1。老年居民
每人每年420元: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年居民;
每人每年1050元:户籍迁入苏州市区未满10年者。
2。失业人员
每人每年1050元: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
二。付款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3月25日
三。生效日期
2020年3月25日前已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自2020年4月1日起享受2020年(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付款方式
自2019年6月30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正式移交税务部门。转岗后,社保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税务部门负责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