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支付比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9〕48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
1.用人单位按照当年应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当年工资总额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为所有录用的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我市城镇企业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职工发现用人单位未为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