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指南
一、验收范围
配偶为非东莞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可以一起申请搬迁。
二。建立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省公安厅2006年户政警务规范化汇编(修订版)》、《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
三。执行机构
审计:家乡解珍(园区)公安局。
批准:东莞市公安局
四。处理条件
配偶一方为东莞市户籍居民的,非户籍配偶可申请夫妻一方在东莞市避难,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应为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所有复印件应由受理民警盖章签字,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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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物动词审批时限:25个工作日
七。装卸费
免费
八。处理过程
九。相关提示
1.公安机关批准后,申请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2.《迁入证》有效期为40天,《居住证》有效期为30天;
3.一站式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间为2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