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条件
武汉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受理条件:
(1)定点就业培训机构已给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含失地农民)、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含低收入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两年内剩余刑期。
(二)经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
(3)提交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就业局确认。
禁止性要求:
(1)一年内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不予受理。
(2)参加过创业培训并享受相应培训补贴的,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