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人在国外身份证过期怎么办
为落实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安“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根据公安部领导指示,经认真研究,现就无法回国委托境内近亲属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事宜通知(告知)如下:
一、验收条件
疫情期间,身份证有效期满后不能回国的人员,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近亲属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领手续。
二。搬运地点
委托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以下简称“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的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信息页和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3)持委托书的客户的图像信息及其护照信息页;
(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工作流
(一)续展申请。受托人向委托人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续保申请,提交所需材料,确认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当场签署书面承诺书。
(2)核查验收。当地派出所认真核实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和申请材料,确认与公安系统中的身份信息一致后,通过受托人与委托人的现场视频连线核实相关信息,并截取视频图像信息留存。受理成功后,由受托人打印、核对并签署《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三)审核签发。当地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收到受理信息,核实身份信息准确,不属于不予受理情形的,予以签发。
(四)颁发证书。当地公安机关完成证件制作后,在法定期限内将证件发放到受理点。受托人领取证件时,必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证件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五.不予受理
(一)依法不准出境的人员;
(二)对出境人员采取边境管制措施或者相关限制措施;
(三)逃犯;
(四)伪造、变造、买卖、骗取或者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五)因面部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未登记,身份难以确认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