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生儿医疗保险
[年度付款申报]
经办人:
公园户籍婴儿
受理部门:
由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工委办理;
处理时间:
出生后三个月内
参加年份:
从出生之日起(新保险年度开始之日起,若在不同保险年度参保)即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零星付款申报]
1.医保年度出生的新生儿符合参加园区居民医保条件的,由协办单位到“中心”办理零星申报缴费手续,参加年度居民医保。
2.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跨医保年度参保的,自医保年度开始之日起)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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