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历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落户太原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或具有同等国家学历者的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申请人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所在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的介绍信;
4.申请入户(适用于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要求在亲友家落户的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迁入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权证、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申请迁入亲友家庭的,需提供亲友家庭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说明;
5.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要求)、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户口簿上的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者公安内网能查到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进一步的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需要提供未婚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