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历的人落户
适用对象
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其配偶、未婚子女和共同居住的父母,可在我市任一派出所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或具有同等国家学历者的学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3.申请人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所在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的介绍信;
4.申请入户(适用于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要求在亲友家落户的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迁入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权证、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申请迁入亲友家庭的,需提供亲友家庭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说明;
5.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要求)、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户口簿上的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者公安内网能查到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进一步的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需要提供未婚声明。
处理地点
申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流程和时限
一、网上办理流程和时限
处理流程: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应当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查。申请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官方账号通知,还可以查询审批进度、正在办理的业务等。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个人中心。如果您需要申请人的合作,我们将通过电话通知您。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查材料及处理。收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申请人持原申请材料到派出所核对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且齐全的,当场办理。
处理时间限制: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查(预受理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收到微信通知后,申请人带着材料到现场办理。省内户口居民办理学历落户业务,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外省居民凭学历办理落户业务的,当场出具入学证明。
二、现场处理流程及时限
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的民警会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手续合格的,省内户籍申请人可当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省外户籍的申请人当场发放《迁入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迁移证明》,再持《居住迁移证明》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